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导师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注重立德修身、为人师表,弘扬科学家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坚持严谨治学,遵守科研诚信。
3.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产品研发等工作实践经历5年以上。
4.原则上应为校外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优先选聘。
(二)导师职责:
1.与校内导师及时沟通了解研究生学习情况,参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特别是专业实践计划的制订,并提出培养意见。
2.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结合专业特长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理论或实践课程。
3.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习实践,并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考核评定。
4.参与研究生论文指导,参加(可远程参加)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
二、名额设定
每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最多可申报1人。
三、工作要求
1.各专业硕士学位点积极组织发动,结合自身专业学位点建设实际需求,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填写《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2.各专业硕士学位点的推荐工作要紧密结合省卓越工程师产学研协同培养、科技小院、研究生工作站等工作,加强校内导师学术指导与行业企业导师实践训练有机结合。
三、时间安排
1.单位申报:即日起至10月15日为各单位遴选申报阶段,各单位提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原版和PDF扫描件(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bhdxxwglk@163.com。申报材料务求规范,表述准确,整齐美观。
2.学校评审:10月18日前,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3.校内公示,学校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OA进行公示。
4.名单公布:学校公布推荐人选名单。
5.学校推荐:10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省教育厅。
联 系 人:于治巍
联系电话:64605058
邮 箱:bhdxxwglk@163.com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9日